对“隐晦性冲货”不能放任不管

时间
2005-08-01

医药企业在产品销售中最忌讳的就是内部“冲货”。“冲货”就是销售人员恶意通过不正当手段把货物从一个地区私自调往另外一个地区,利用两个地区间的价差获取利益。目前很多企业都在采取各种措施来防范“冲货”,不断加大对“冲货”者的惩罚力度,但以下几种“隐晦性冲货”却很难引起药企经营者的注意。

一、同一区域内的“冲货”。大多数药企习惯根据市场现状和操作模式,将市场分成几大区域,每一区域都有具体的考核指标。防范“冲货”的措施就是严格各区域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殊不知,这种看似完美的营销体系,却忽视了同一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例如,某药企将华南地区市场分成A、B、C、D等若干板块,表面看来各个板块之间从未产生“冲货”,其实在A板块一个区域内就存在着严重的“冲货”现象:甲销售员在F市费尽心血开发终端,与F市相邻的S市的乙销售员趁机把产品送过去,悄悄地拦截了甲销售员开发的终端。这种做法虽然比较隐蔽,但企业一般只要做一下市场调查就能够查明。

同区域内“冲货”大多是营销员凭借大客户的营销网络资源去冲击小客户。有些药企管理者认为,小客户受点损失不会使企业的产品销售受到多大影响,重要的是不要伤害大客户的感情,因而姑息迁就。殊不知,这样就会使区域内“冲货”更加有恃无恐,导致市场混乱。所以,药企在处理“冲货”问题上不应区域内、外区别对待现象,应该一律严格处理,以避免“区域内讧”。

二、终端“冲货”。这是一种危害较大的“冲货”。如某药企销售人员成功开发了一家医院,产品销量稳步上升。可是突然间,销售人员发现持续上升的销售数字开始下降,经调查发现,医院外的几家药店出现了医院所进的同一种药品,价格却低于医院进价。这说明有人在以“冲货”来获取不正当利益。从药企经营的角度出发,这种终端“冲货”会搞乱市场。

目前药店和医院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药企而言,获取这两块终端市场都是必要的,但衔接好两者的关系绝不能靠“冲货”来完成。此类“隐晦性冲货”对规范营销者的冲击是巨大的,所以,药企在防范“冲货”时有必要对终端严格控制。只有在市场秩序稳定的环境下,营销人员才会努力开发市场。

三、价格悬殊也是一种变相“冲货”。一些药企为了鼓励“大客户”,在营销政策上往往对其倾斜,使其能够享有较低的产品进价。而低于其他地区的价格也是导致“冲货”发生的原因之一。“大客户”享受了较低的价格政策,必然要承担起较高的销售任务,有些“大客户”便会利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将药品销到外地,由于他们的销售渠道比较隐蔽,其“冲货”行为往往不易被药企发现。所以,药企最好慎重许诺给“大客户”价格上的优惠政策,而应该通过让利、奖励等方式来激励其开拓市场。